2008年10月,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学会(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,NSTC)建筑技术研发分委会代表美国能源部、商务部、国防部等十余个国家部委和总统办公室、国家科学基金、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、橡树岭国家实验室、西北太平洋国家实验室、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等成员提出《联邦零能耗高性能绿色建筑研究发展规划》,NSTC指出美国联邦政府在绿色建筑领域的科技资金支持约为1.93亿美元/年,只占联邦科研资金的0.2%,还需要进一步增加科研投入。
欧盟于2010年7月9日发布的《建筑能效指令》(修订版)(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 Directive recast,EPBD)在欧盟内部影响力巨大,它要求各成员国应确保在2018年12月31日后,所有的政府拥有或使用的建筑应达到“超低能耗建筑”,在2020年12月31日前,所有新建建筑达到“超低能耗建筑”(Nearly Zero-energy Buildings)。
2007年,英国政府引入由英国建筑科学研究院(BRE)建立的《可持续家庭评价标准》(Code for Sustainable Homes Rating),此评价标准的9个核心指标之一为能源使用与碳排放。
后续版本的《可持续家庭技术导则标准》(Code for Sustainable Homes Technical Guide)将“零碳居住建筑”定义为:居住建筑中所有能源消耗产生的净CO2排放为零或更低,其热损失系数(Heat Loss Parameter,综合考虑了墙体、窗户、气密性和建筑设计等因素)应为0.8 瓦/(平方米·开)或更低,以年为计量单位下,其家用电器和炊事排放CO2应为0,能源消耗计算应包括供冷供热、热水系统、通风、室内照明、炊事和所有家用电器。